泸州市7名个人和4个单位在第四次四川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大会上获表彰

日期:2015-08-18 浏览: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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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三为泸州市获得四川省助残先进个人的泸县玉蟾街道清溪社区支部副书记刘书琼)

  8月11日,第四次四川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大会在成都金牛宾馆召开。泸州市申光平、詹光伟和李正辉3名残疾人荣获“四川省自强模范”称号,肖开远、蒋芙蓉被评为“四川省残联系统先进个人”,刘书琼、许久被评为“四川省助残先进个人”, 泸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阳光家园”集中托养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西部老人特护院被授予“四川省残疾人之家”称号,叙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古蔺县财政局被授予“四川省助残先进集体”。

  近年来,泸州市涌现出了一大批残疾人自强模范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这些自强模范身残志坚,不畏艰难,超越自我,以不屈的意志和非凡的业绩,深刻诠释了生命的真谛和价值。(谷雪松)